在动荡的社会中,在各种主义纷纷叫嚣的世界里,特立独行并不代表成功,随波逐流更是失败,只有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为我所用才能够获得不一般的成就!――韩兮

《美国黑帮》海报
拉塞尔·克劳与丹泽尔·华盛顿的联手,一个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重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黑帮帝国传奇的故事,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这部影片注定将成为明年奥斯卡的热门片选,所要考虑的只是它能获得几项提名。
由丹泽尔·华盛顿所扮演的弗兰克绝对是一个传奇,尤其是处于当时的那个年代,他的传奇是不可能复制的。所谓时事造英雄,我们首先看到了一个动荡的美国社会,这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黑人的地位是首当其冲的,在当时虽然马丁路德金的宣言已经让全美国知道了黑人的尊严,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对于黑帮来说,意大利,唐人帮等还是美国的中流支柱,甚至是法国帮也是黑人所无法比拟的,所以黑人还是只能停留在黑人区,即当时的哈林区。
弗兰克作为一名黑人,从小就受到了残酷的歧视与压迫,所以,出人头地,能够控制整个美国成为他的梦想,也是心理动机。当弗兰克意识到自己的主人埃尔斯沃斯虽然能够保护着哈林区,但实际上还是受控于白人的统治,而他死后,他的地位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的时候,于是,建立自己的帝国就成为弗兰克的最大野心。
当时的美国一方面深受越战的影响,而另一方面,许多大公司纷纷崛起,替代了原有的小作坊式的经营模式。而这两方面恰恰成为弗兰克创造奇迹的保证,他不但从大公司崛起的理念中学到了垄断性的经营模式,更利用越战中军队的力量获得了纯度高且价格低廉的毒品。很明显,对于黑帮组织的毒品市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相当重大的改革,而这种托拉斯式的经营方式很快就给弗兰克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于是,新的黑帮教父出现了,而且他是一个黑人,对于那些官僚来说甚至根本不可能怀疑到他的身上。
黑皮肤虽然令弗兰克抱受歧视,但从另一方面恰恰成为了他的保护色。但更重要的是,弗兰克是一个绝不张扬的人,他虽然统治着几乎整个美国的毒品市场,虽然迫使其它黑帮也为他服务,虽然也用暴力杀掉不服从自己的人,但另一方面,他却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一个绝对的普通人,没有暴发户的嚣张,也没有统治者的跋扈。
与弗兰克几乎完全相反,警探罗伯茨却是一个极为落魄的家伙,他的生活十分地糟糕,在当时性解放的前提下,他的风流韵事造成了家庭的完全破碎,而另一方面,他由于不接受任何贿赂而被所有警察视为异类,这种铁面无私的形象在当时来说是绝对的笨蛋,在那个年代,几乎绝大多数的警察都要与黑帮产生某种联系,都要接受贿赂。
从表面上看,弗兰克与罗伯茨正好相反,一个非法,一个正义,一个生活有原则以家庭为重,一个行为放荡毫无责任感,而毒贩与警察的身份特征则将这种对立直接变成了对话,两个各自矛盾的人将在影片中对决。丹泽尔·华盛顿与拉塞尔·克劳这两位大腕级的演员势必奉献出一部经典之作,但由于真人真事所改变的,影片前半部两个人的戏份基本没有交集,虽然有些可惜,但恰恰能够体显出两个人独自的个性,也符合影片的传记色彩。
毫无疑问,两位实力派演员的加盟为此片贴上了明显的标记,而两个人各自书写的传奇也会令观众们赏心悦目的,但这部影片的主旨却是要表现出一个帝国建造的前前后后。前面说过了,在那个年代,一切皆有可能,但一切也会在可能中毁灭,弗兰克的成功得益于越战,从某种角度来说可以称之为战争贩子。当一个垄断行业的出现,当军方在越战中支持了弗兰克的成功,当所有的警察都义无返顾地接受着贿赂的时候,这才是弗兰克成功的内在,一个邪恶帝国的建造首先要得益于一个邪恶的土地,当影片开始时,埃尔斯沃斯感叹美国不再是记忆中的美国时,那种邪恶的土壤便已形成了。
这是一种反思,对于当时社会语境下的一种反思,否则一段传奇将变得毫无意义,弗兰克的美国梦是畸型的,在没有反思的情况下,这畸型的美国梦将引导更多的帝国的建造。于是,反思那个年代比弗兰克与罗伯茨共同演绎的传奇恐怕更具有现实的意义。而客观地说,正由于这种反思,所以弗兰克的传奇将不可复制!但新的传奇呢?依旧在上演着,这与黑帮无关,与正义与毒品无关,因为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只是昨天是小作坊,今天就变成了垄断……






